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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
王涛律师
很多人都知道,药不能乱吃。但是,普遍又有种误区,那就是中草药是无毒无副作用的。因此,在很多人看来,如果哪里不舒服,按民间的方子配些中药调理一下都是无所谓的事。
农民老吴就是这么认为的,然而在服用了民间土郎中老冯配的中药以后,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悲惨的案例。
(图片来源于网络)
70岁的老冯从未受过学校的正规教育,更不用说医学教育了。但老冯自幼就跟着父亲上山采草药,知晓一些中草药知识。
年,老冯利用知道的草药知识开始在自己家中帮人看病,主治农村中常见的腰椎间盘突出、跌打损伤、风湿等疾病。虽然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等资质,但老冯俨然已经是四里八乡人人皆知的老中医了,因此,不少乡亲特地找上门,让老冯抓副药,给他们调理调理。
去年,乡亲老吴长期受膝盖关节损伤困扰,找到老冯,老冯为他推拿、外敷药物,并配制了一瓶中草药粉给老吴泡水口服。老冯给药时并无具体计量工具,只拿了一只铁勺跟老吴比划了一下用量,也未交代其他禁忌。
老吴冲泡口服该药后,身体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检验,老吴系乌头碱中毒而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老吴冲泡的中药粉进行鉴定,检出含有剧毒的乌头碱成分。老冯承认在配制的药粉中有一味名为生草乌的中药材。生草乌,俗称断肠草,主要有毒成分为乌头碱,能使神经兴奋,并对周围神经损害,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
经审理,法院认为,老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老冯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律师说法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案中,老冯既没有取得执行医师资格,也没有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诊疗活动,而是擅自在自己家中为他人进行诊治,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
所以说,观众朋友们若身体不适,医院去看医生。哪怕只是吃中药,也应该严格遵照医嘱,切不可轻信所谓的民间土郎中。
让我们重温一下
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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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OK!
我们再复习下今天的内容: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可否为他人开中药治病?
A.可以
B.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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