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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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进补,这些药材别乱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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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气温逐渐下降,我县部分地区居民会冒着中毒风险甚至生命危险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小白药等“进补”,或使用生草乌泡酒这种偏方治疗风湿和各种疼痛,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确保消费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通告》

↓↓↓进入冬季,天气变冷,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防范误食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如下通告:一、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已被列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有中毒的风险,会导致心慌、心悸、心律不齐等,甚至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小白药又名大白药,为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的有毒植物,其毒性为全草有毒,以外用为主,如需内服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毒性中药材采购、保管、供应和调配环节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敬老院等食堂,以及婚丧宴请、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家庭、个人不得聚众、邀约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及自制泡酒。全县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一经发现有邀约或聚众参与食用以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野生菌及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的通知》要求,县食安办将相关情况通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五、各乡镇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手机、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曾经发生过此类事件的乡镇和单位,要广泛宣传食用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可能带来的严重危害,传播正确、科学的卫生健康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乡镇要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告诫群众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是含有毒性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加工食用,要重点宣传中毒的严重后果。六、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做好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七、误食以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急救电话求救,医院就诊。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八、各乡镇和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对可能发生的草乌、附子、小白药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切实提升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各乡镇和各单位要加强协作,及时报告情况,相互通报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12月3日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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