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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草药,专治疑难杂症,主治痛风、类风湿、肩周炎……”,这样的广告你会信吗?去年,一名57岁男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服下所谓“祖传偏方”,结果在第五个疗程突然倒下,再没起来。
上月底,衢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行医案。
事件回顾
死者姓赵,几十年来受手脚关节痛风的折磨,医院治疗始终没有效果。
去年7月,赵某听说衢江区沈家一间诊所有位能治痛风的土郎中,抱着“试一试也无妨”的心理就去了。随后,赵某跟这位“土郎中”周某签了协议,先服用第1疗程的药,假如有效果再付首款并继续治疗,等治愈了再全额付清。
吃了一个月,赵某感觉痛风症状确实好转了,便将首款付了。
去年9月份,赵某拎回了第5个疗程的药。当他喝下第一帖后,嘴巴出现了麻木感,但当时他没有在意,以为是中药的正常反应,第二天继续煎服。不料服下药后,赵某的脸部、舌头突然麻痹,大小便失禁,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家里人赶快找来“土郎中”周某,周某一面给赵某灌土蜂蜜,一面扎针,但一点起色也没有。
最后,医院抢救,因呼吸功能衰竭,当天宣布死亡。
衢江区卫生局立即对赵某因诊疗活动致死案展开调查,发现给赵某治病开药的周某并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也没有在任何合法医疗机构内注册执照。
因本案已不是普通的医疗事故,衢江区卫生局将案件移送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经过警方侦查发现,在给赵某服用的第5个疗程的草药中,放有生草乌,这是一种毒性猛烈的草药,赵某仅服用了2帖就出现了中毒症状。
衢江公安分局将此案移送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后以非法行医罪将周某起诉至衢江区人民法院。
上月底,衢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周某非法行医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周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元。
延伸阅读生草乌是什么
生草乌,中药名。为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野生种)或北乌头的块根。秋季茎叶枯萎时采挖,除去须根及泥沙,干燥。
记者在药店拍摄的“制草乌”,药店的药师表示没有见过野生的生草乌
市场上所用的草乌多为野生品,我国北部地区主要取自毛茛科植物北乌头,南部地区则主要取自乌头的块根。具有祛风除湿,温经散寒,消肿止痛之功效。但该品含乌头碱,用之不当极易引起中毒,人服用0.3g以上常可出现毒性,因而一般均不内服,内服者均为炮制品。此外,阴虚火旺、各种热证患者及孕妇禁服。
医院中医科主任林元秀表示,生草乌用于治疗痛风她是第一次听说。生草乌很毒,很少用于内服,一般药店出售的都是草乌的炮制加工品,又名制草乌。生草乌的烹煮有讲究,只有煮8小时以上才能使毒性减轻。
“中草药的功效是辩证的,不同人的适应力不同,有的人服用有效果,有的人效果欠佳,所以各种打着‘包治百病’旗号的偏方不能尽信。”林元秀说。